為提升執行質效、體現公開透明的執行過程。日前,淮濱縣法院邀請該縣公證處對強制執行車輛進行全程見證。
圖為公證員正在見證執行 萬強 攝
原告李某訴被告黃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淮濱縣法院判決黃某限期償還原告李某借款本息30余萬元。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黃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義務,為兌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淮濱縣法院遂作出查封黃某名下車輛的裁定。但如何能準確及時找到黃某車輛,保證該案順利執行,卻成了一個難題。
圖為公證員與執行干警核查車內物品萬強 攝
當天早上,經過前期的仔細排查,執行干警王牧終于確定車輛具體位置。到達車輛位置后,為保證執行過程的客觀真實、公開透明及避免不必要糾紛的產生,執行干警王牧便聯系縣公證處,邀請公證處人員一同前往現場。在公證處人員的現場見證下,執行干警王牧仔細核對車輛信息,清查車輛內物品,公證處人員配合清點、登記、錄音錄像,整個過程持續1個多小時。在所有登記物品核查無誤后,執行干警聯系拖車將涉案車輛拖至淮濱縣法院。至此,強制扣押車輛過程圓滿結束。
圖為執行干警正在執行涉案車輛 萬強 攝
“這次強制扣押車輛行動,不僅要確保執行到位,更要保證公開公正,困難程度自然不言而喻。一路跟隨,感受到法院執行干警的辛苦和忙碌,為他們的敬業精神點贊。”公證處人員李某說道。
在法院強制執行工作中,公證機構作為“第三方”中立機構,特別是執行現場財產較多、涉案財產價值較高的情況下,邀請公證員見證,能夠最大程度確保客觀真實、公開透明,減少糾紛的產生。下一步,淮濱縣法院將積極引入公證資源見證執行,充分利用公證司法資源,減少司法成本,提升司法效能,讓執行工作看得見、看得清。(郝昱瑋 孫耀威 孫治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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