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是什么
勞動爭議,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執行勞動法律、法規或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就勞動權利和勞動義務關系所產生的爭議。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沒簽合同一告一個準嗎
沒簽合同是一告一個準,根據《勞動合同法》中的規定,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月時間內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在用工之日起超過一月時間不滿一年時間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勞動者每月兩倍工資。
1、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2、按年限計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3、按工資計算基數,即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補償金。
沒簽勞動合同是一告一個準的,但是勞動者在舉報或仲裁之前需要準備好相關證據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且滿一個月及以上,這樣做才能使得勞動仲裁委員會支持勞動者的訴求。勞動合同就能夠有效地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勞動合同當中的主體是圍繞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
用人單位應當在建立用人關系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能舉證證明勞動關系已經建立滿一個月的,那么主張相應的權利一般會得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的支持。
勞動合同的主體即勞動法律關系當事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的主體與其他合同關系的主體不同:其一,勞動合同的主體是由法律規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資格的公民與不具有用工權的組織不能簽訂勞動合同;其二,勞動合同簽訂后,其主體之間具有行政隸屬性,勞動者必須依法服從用人單位的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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