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立案標準:
1、屬于自己管轄。公安機關只能管轄法律規(guī)定的屬于自己管轄的案件;
2、有犯罪事實。即已經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構成了犯罪;
3、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需要依法給予刑罰處罰。
法律依據(jù):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