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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清宮影視作品中,“格格”這個稱呼出現的頻率極高,一般情況下,人們都將誤認為格格就是皇帝的女兒,即公主。比如在《還珠格格》中,乾隆皇帝的女兒就一律被稱為格格。實際上,這種稱呼是不準確的。
早在太祖努爾哈赤時期,各種制度尚處草創,也沒有建立后妃制度,而且后妃的人數隨意性也很強。她們的名稱也只是沿襲滿族多年來的習俗,正妻稱為“福晉”,妾稱為“側福晉”,到了太祖后期,也稱福晉為“大妃”。
天聰初年,太宗皇太極為了區別諸多福晉的名號,用福晉居住的住所確定福晉的名號,如“中宮大福晉”、“西宮福晉”等。皇太極登基稱帝后,改國號為“大清”,并開始建立清初的后妃制度,冊立了大清歷史上第一位現任皇后——孝端文皇后。
此外,皇太極還冊封了東宮的宸妃、西宮的貴妃,次東宮的淑妃和次西宮的莊妃。對此《清史稿》中稱為“五宮并建,位號既明,等咸漸辯”,即形成了清朝后妃制度的雛形。此時的清宮,后宮中的封號還存在著“福晉”“格格”等稱呼。
康熙朝后期,后宮制度隨著封建專制制度的確定和發展逐步健全和完善。康熙規定:在同一時期,后宮有皇后一人,皇貴妃一人,貴妃二人,妃四人,嬪六人,貴人、常在、答應無定數。事實上,康熙朝的后妃制度并未真正完善,因為在后宮中依舊有“格格”等封號的存在,只是沒有了“福晉”這個封號。
“格格”本是滿族的音譯,漢語的意思是“小姐”、“妹妹”、“姐姐”、“姑娘”之意。入關前,格格是滿族人對國君女、酋長女或一般婦女的稱呼。清朝人對“格格”是這樣解釋的:格格與宗室女郡主、縣主、郡君、鄉君、宗女同。
原來,皇太極即位后規定,皇后所生之女稱“固倫公主”,妃嬪所生之女或中宮皇后撫養之女稱為“和碩公主”。皇家貴族小姐婚前一律統稱為“格格”。清制,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之女,未授予封號前均稱“格格”,若是加封則分為五個等級:即親王女稱“和碩格格”,封郡主;郡王女為“多羅格格”,封縣主;貝勒女為“多羅格格”,封郡君;貝子女為“固山格格”,封縣君;鎮國公、輔國公女為“格格”,封鄉君。如果以上五等皆為側室所生,又要降二等。
然而,在清朝后妃制度不健全的時期,的確有一些低級的皇帝侍妾被稱為“格格”,在制度健全的時期,王府中仍用此稱謂來稱呼王府中的沒名分的小妾。如乾隆帝生母孝圣憲皇后鈕鈷祿氏在雍親王府邸時,名號即為“格格”。
格格在清初已被確定為宗室女,可是這些貴族小姐有的被選入宮中侍奉皇帝或皇子,成為最低等的小妾。這些小妾雖然有的也能得到晉升,但為數并不多,大部分宮中格格一直到死,只存一個姓或封號。如果她們被皇帝臨幸過,那還能葬在妃園寢中,如果沒有臨幸過,只能另葬他處。事實上,她們的命運有時還不如宮女,因為宮女到了規定的年齡還可以出宮另嫁他人,可這些格格們只能老死宮廷。
后世很多習慣性將格格認為是公主,這也是事出有因。努爾哈赤就有4個女兒既稱“格格”,又稱“公主”,這讓人就誤認為格格就是公主。但是這卻是清初典制不完備的特殊歷史時期,不能一概而論。自皇太極以后清代皇帝女兒加封根本不用格格這個稱謂,而那些親王、郡王、貝勒、貝子的女兒才會使用這個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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