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年限有多久?
目前,我國房屋產權年限分為房屋所有權和土地所有權兩部分。房屋所有權的年限為,只要房子還在,您就擁有其所有產權。通常我們所說的房屋產權年限就是指土地的使用期限。而土地使用權根據土地使用性質的不同劃分,住宅產權年限為70年,商業、辦公項目產權年限為40或50年。
房屋產權年限到期后怎么辦?
《物權法》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約,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