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起訴后多久立案?
一般情況下,絕大多數都是當場立案;當場不能立案的,必須在7日、15日或者30之內決定是否立案。對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一律接收訴狀,出具書面憑證并注明收到日期。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立案。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予以釋明。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人民法院對依法應該受理的一審民事起訴、行政起訴和刑事自訴,實行立案登記制。第二條:對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一律接收訴狀,出具書面憑證并注明收到日期。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立案。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予以釋明。第七條:當事人提交的訴狀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內補正。當事人在指定期限內補正的,人民法院決定是否立案的期間,自收到補正材料之日起計算。
收到傳票還能協商嗎?
收到傳票可以協商。
收到法院的傳票,只是法律程序的開始。如果當事雙方同意和解,依法是允許的,雙方在和解后,由原告到法院申請撤訴即可,也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進行調解。
當法院送達傳票的時候,如果沒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簽收,因為不管是否簽收傳票,之后的訴訟程序依然會照常進行,如果沒有簽收傳票的話,之后的訴訟對自己(公司)不利,一句話,積極應訴,避免消極殆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