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趙銳)3月28日,記者從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獲悉,為激發市場活力,增加優質生態產品供給,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14部門出臺相關政策,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項目的投資、設計、管護等全過程,圍繞生態保護修復開展生態產品開發、產業發展、科技創新、技術服務等活動,對區域生態保護修復進行全生命周期運營管護。
根據14部門聯合印發的《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社會資本可通過自主投資、與政府合作、公益參與等3種模式,參與森林、草原、濕地、流域、農田、城鎮、沙漠、礦山生態系統和生態產業等9個重點領域的生態保護修復。
其中,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投入循環農(林)業、生態旅游、休閑康養、自然教育、清潔能源及水資源利用、生態牧場等;支持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和灘羊等特色產業發展與荒漠化生態修復、荒山戈壁和采礦廢棄地改造相結合,打造產業發展與生態環境改善良性互動的示范樣板;發展經濟林產業和草、沙、生物質能源等特色產業;積極發展治沙先進技術和產業,發展“農風光互補”光伏(風電)產業和沙漠種植、探險旅游等沙產業,實現沙漠生態功能的轉化增值;參與河道保護和治理,在水資源利用等產業中依法優先享有權益;參與外來入侵物種防治、生物遺傳資源可持續利用以及開展產品認證、生態標識、品牌建設等工作。
“《意見》分別從規劃管控、產權激勵、資源利用、指標使用、碳匯交易、財稅、金融等7個方面提出16條支持政策,力爭充分釋放政策紅利。”自然資源廳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處處長崔奇鵬介紹,寧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方案編制,并建立健全自然、農田、城鎮等生態系統保護修復產權激勵機制,對集中連片開展生態修復達到一定規模和預期目標的生態保護修復主體,允許依法依規取得一定份額的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從事葡萄酒、“農風光互補”光伏(風電)、旅游、康養、體育、設施農業等產業開發。
《意見》還提出,寧夏將建立對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修復項目的統計和績效評價體系,開展社會投資主體信用評價和項目效益評價,評價結果可作為社會資本方參與生態修復項目信用等級評價和政府確定社會投資主體收益的依據。
關鍵詞: 三種參與模式 九個重點領域 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社會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