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牌出讓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所謂掛牌出讓的意思就是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它是指發布掛牌公告,按照公告所規定的期限在制定的土地交易所將擬出讓宗地的交易條件掛牌公布,然后接受競買人報價的申請之后更新掛牌價格,在掛牌期限的截止時的最終出價確定土地使用者人選的一種行為。公開掛牌交易土地使用權的,應在公告中寫明最低交易價和其他的交易條件,且公告期限不低于20日。公告期滿之后,按照以下情況確定是否可以成交:1、在公告規定期限內申請人只有1人,并且報價高于最低價,那么交易可以成交;2、在公告規定期限內申請人在2人以上,允許多次報價,價高者得。報價相同的,則先報者得;3、若是在對定期限內沒有申請人或者申請人報價在最低價以下的,委托人可以調整最低價格并委托交易中心重新交易。
掛牌出讓和一般出讓有的區別有哪些呢?
首先,國有土地使用權一般有三種出讓方式:拍賣、招標、協議。拍賣:是指土地所有人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組織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到場,公開競價叫賣某一土地使用權,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的一種出讓方式;招標:是指代表國家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管理部門向不特定的一些人發出邀約,招使他人投標,遵循擇優選用的原則的一種出讓方式;協議:是指有意得到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直接向國有土地所有者的代表機關進行協商,并達成一致的一種出讓方式。
掛牌出讓和一般出讓的區別在于,掛牌出讓綜合了三種出讓方式的優點,并具備他們所不具備的優勢:1、掛牌時間長,更利于申請人的理性決策和競爭;2、操作方便快捷;3、有利于相關市場的運作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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