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不孝 男子立遺囑把財產給妻妹
近日,王先生來到浙江遺囑庫尋求幫助,他想把妻子的妹妹指定為自己過世后妻子的監護人,并將自己的財產指定由妻子的妹妹來繼承。
王先生跟工作人員講述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原來,王先生與妻子是大學同學,兩個人從相識相愛到喜結連理,相濡以沫大半輩子,不說是神仙眷侶,也算是恩愛幸福。
但就在去年年初,王先生的妻子因為一次高燒住進了重癥病房,醫生甚至下發了病危通知書。經過醫護人員的不懈努力,王先生的妻子最終從病魔的手中搶救回來,但她的記憶出現了大問題,經醫院檢查后確診為阿爾茨海默癥,且有向重癥發展的趨勢。
看著自己的妻子時常陷入無助的困境,王先生心如刀絞,但兒子的行為更讓王先生心痛不已。
小王幾年前大學畢業,與朋友合資開了一家網店,由于經營不善,兩人背上了大量債務。小王每次回家,從不過問母親的病情,卻多次向父親討要房產。有一次,父子倆在醫院病房里直接起了爭執,王先生被氣得突發心梗,幸好被及時發現并得到了救治。之后,王先生越來越意識到,想要依靠小王養老是不可能了,如果自己不幸走在了妻子前面,以后妻子要怎么辦呢?
一番深思熟慮后,王先生突然想到妻子的妹妹對妻子一直很關照,且姐妹倆感情深厚。能否將妻子托付給她的妹妹來照顧?作為報答,自己可以將名下的房產留給妻子的妹妹。
王先生的請求得到了浙江遺囑庫的肯定答復。在法律專家團隊的指導下,王先生訂立了一份遺囑:等自己過世后,由妻子的妹妹作為妻子的監護人,而自己的財產也交給妻子的妹妹來繼承。
對此,浙江遺囑庫的工作人員表示,訂立遺囑不僅是保障自己的權益,也是保障自己親人的權益。如果王先生沒有留下這份遺囑,王先生的財產一定會由小王和妻子共同繼承,而小王可能不會好好照料母親,甚至很可能將母親名下的財產全部占為己有。等到那時,王先生的妻子還能靠誰養老送終?(文中均為化名)
遺產繼承兒媳婦有份嗎?
兒子繼承遺產兒媳婦一般有份額的。但如下情形除外:
1、男方在結婚登記之前繼承的遺產,且當事人沒有特殊約定的;
2、男方在結婚登記后,離婚前繼承的,且遺囑中確定只歸男方的;
3、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