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2月8日電(全媒體記者徐日丹見習記者常璐倩)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了解到,日前,安徽省黃山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汪理文(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安徽省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淮北市檢察院依法向淮北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汪理文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淮北市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汪理文在擔任黃山市財政局局長、黃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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